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习进步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学生潜心学业、刻苦钻研、不断进步,激励他们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升学习能力,营造校区积极、浓厚的学习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科学城校区2022-2023学年“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科学城校区2022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思想上要求积极进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2.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
3.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习惯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风严谨、考风诚信。
4.严格自我要求,作风良好,无迟到、早退、旷课等不良表现和其他违纪违规现象,2022-2023学年内未受过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二)成绩要求
1、学习进步一等奖:
以第一学期成绩为基础,第二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较第一学期提升1.5及以上,且第二学期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学习进步奖只在第三学期评选。
2、学习进步二等奖:
以第一学期成绩为基础,第二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较第一学期提升1.0~1.4,且第二学期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学习进步奖只在第三学期评选。
三、评选时间安排
自2023年10月16日开始,至2023年11月24日结束。
(一)学生申报:10月16日至10月22日。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学生填写相关表格,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评选:10月23日至10月29日。各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荐、评审工作,并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科学城学院教学办。
(三)材料提交:10月31日12:00前。各相关学院将登记表(一人一份)和汇总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学生成绩单(2022-2023学年,两学期分开打印)报送科学城学院教学办,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校区公示:11月10日至11月12日。科学城学院会同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复审,形成校区学习进步奖名单,并公示。
(五)发文表彰:11月24日前。教务处、科学城学院对公示确认的学习进步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习进步奖评选,把评选工作作为推动校区学风建设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细抓实,抓出效果。
(二)各相关学院要严格把关,确保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候选人的典型性、代表性,评选推荐过程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人参评资格,学院名额不再补充。
工作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3430011。
附件:
1.科学城校区2022-2023学年学习进步奖登记表
2.科学城校区2022-2023学年学习进步奖汇总表
关于开展重庆交通大学科学城校区2022-2023学年学习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docx
教务处 科学城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