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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为信仰,做合法之公民——双福校区辅导员“10人10场”演讲分享会(三)
日期:2019年10月28日 22:37 作者:德园小区管委会 大学生新闻社双福分社 文/杨波 李芳葶 图/周小龙 杨溢华 来源:  点击:[]

10月27日晚,第三场双福校区辅导员“10人10场”演讲分享会在双福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如期举办。来自河海学院的辅导员杨玺老师与在场学生深入探讨刑法中的罪与罚以及刑法中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相关问题,并阐述发表了她的独到见解。

法律离我们究竟有多近?

“法定结婚年龄”,“作弊入刑”,“未成年人八大重罪”,杨玺老师将刑法中的问题抛给同学们互相讨论并随后作为切入点引出“法律”这一概念。“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维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你我都是社会上的人,受法律限制与认可,法律就在你我身边。”从自古以来“法”的内涵,延伸到当代刑法和宪法这两个方面,杨老师通过图文并茂、层层递进的讲解,为在场同学清晰全面地展示了“法”的深刻含义。

刑法中的罪与罚

杨玺老师从“行为结构”的角度出发,以“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限度条件”为标准,剖析了师生眼中的“刑法五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盗窃罪、诈骗罪。谈及“故意杀人罪”的话题时,杨玺老师将马加爵、药家鑫、林森浩等一类大学生涉及的案件展开叙述,详细地为在座学子梳理上述三个典型案例的来龙去脉。她任命所有同学为法官,让同学为各个犯罪嫌疑人判刑。杨老师表示,案例中的大学生既有可能是加害人,也有可能是受害人。她与现场同学频频互动,讨论关于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入室盗窃等问题。当探讨“腹中胎儿堕胎是否算故意杀人”的矛盾命题时,杨玺老师鼓励同学们改变普通人的视角,以开阔的眼光看待不同国家法律规定的差异。

遵纪守法,自现今始

“法律在我们看来遥不可及,但它是人们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源于人的良知。”在讲座的最后,杨玺老师告诫我们不要成为加害者,要以法律为信仰,以道德为底线,将法律规范时刻牢记心中,做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是死规定,生活是活案例”,来自河海学院的黎莹同学如是说道。黎莹同学表示,杨玺老师于幽默处折射人性善恶,于细微处反映法律尊严,让在座的同学们切身品味了法律讲堂的饕餮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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